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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清家具有怎样的装饰特性,如何辨别鉴定!

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在装饰手法及纹饰上也有着明显的不同。一般说来,明式家具以质朴、厚实见长。它所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,无不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。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题目,如方胜、盘长、万字、如意、云头、曲尺、连环等。与清式家具相比,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,颇有“明月清泉”、“阳春白雪”的意趣,从而无形中增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息。 * o' D7 m. ^# p. M1 U

           清式家具纹饰题材在明代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拓宽,植物、动物、风景、人物无所不有,十分丰富。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也非常流行。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,大都以贴近生活为出发点,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,显得有些世俗化。如晚清的宫廷贵族家具,其纹饰大多用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,如“鹿鹤同春”、“祥云捧日”、“双龙戏珠”、“洪福齐天”、“五福捧寿”等,题材虽然丰富,但由于大多出自统治者炫耀权力财富的功利要求,不如明式家具来得超逸。 * o' D7 m. ^# p. M1 U

           有些题材,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虽然都采用,但在图案内容上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。比如麒麟作为一种瑞兽,是我国古代常用的装饰题材。明中叶时,麒麟一定为卧姿,即前后两腿均跪在地;明晚期至清早期,麒麟一定为坐姿,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,但后腿仍与明中期相同;进入清代中期,麒麟前后腿都站起来了,呈虎视眈眈状。家具上的博古图案,在清代流行过两次。一次在康熙时期,一次是在同治、光绪年间。两次同为博古,但内涵有异。前者提倡优雅清闲,后者推崇金石学问。  * o' D7 m. ^# p. M1 U

           龙,自古作为华夏民族崇拜的图腾,传说为麟虫之长,能兴风雨、利万物,故为中国古代的四灵之一。从现今遗留下来的古代器物上,我们经常能看到以龙纹做装饰的题材。龙纹在明清两代家具上应用相当广泛。从龙纹对比来看,明清两代,由于龙的形象差异明显,龙纹特征变化很大。明代龙的形象凶猛威武,胸前大多饰有曲折的绶带,身披火焰纹,怒发冲冠,咆哮于海涛祥云之间,以示主宰权势。明代龙纹大多雄劲有力,细脖,头略小,龙发多从两角间前耸,呈怒发冲冠状,口张开,龙眉向上,龙爪的五指呈风车状。进入清代,龙的形象气宇轩昂,后脑勺丰满,身躯硕壮,以其庞然大物之态,行震撼天地之威。此时,龙发已不再上耸,而是披头散发,龙身也渐渐粗起来。到清代乾隆时期,龙眉朝前,龙尾加长,龙的额头上呈现出一种圆形鼓包样凸起,有的专家称其为“七朵梅花包”。龙爪的特征在这一时期有了显著的变化。乾隆前期的龙爪与清早期的形状并无明显的变化,依旧为风车状,只是相对于清早期的形状似乎显得有些温柔。至乾隆中晚期的龙爪便出现五爪中四指并拢的形状。嘉庆、道光年间的龙爪又有了新的变化,出现了四爪龙。至清晚期,龙的形象更为呆板,龙鼻也大起来,俗称肿鼻子龙。龙爪也完全退化为“鸡爪”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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